智利共和国审计署近日作出裁定,确认国家总国库拥有执行国家担保贷款(CAE)追缴工作的法律职权。该裁定是对前议员米格尔·梅拉多(Miguel Mellado)就财政部在回收此类资金中的责任所提出申请的回应。
审计署于4月7日发布了该裁定,旨在明确国库的职能。文件指出,根据第20.027号法律,该机构是“法律体系规定的负责机构”,负责行使相关的追缴行动。
该决议明确,此项责任涵盖了涉及国家担保的贷款,同时也包括财政部此前已取得或购买的相关金额。
程序与管理权限
审计署明确,国库可以通过《税务法典》规定的行政和司法程序进行此类管理。裁定还授权该机构为实现此目的,可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管理委托或协议。
该裁定解决了关于债务执行途径的法律争议。此前的争论焦点在于,追缴工作应当通过税务行政途径进行,还是通过普通民事法院的执行诉讼进行。
在对这些义务的监管方面,审计署表示,梅拉多提交的申请将被视为重要的参考依据。相关信息将被纳入审计署定期执行的审计计划中,以监督这些国家职责的履行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