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整一个世纪前,智利参议院为国家的民主化进程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。1926年4月13日,该立法机构通过了将女性纳入市政选举人范围的提案,为几十年后实现全民普选奠定了基础。
当天的特别会议对参议员路易斯·卡里奥拉(Luis Cariola)和拉斐尔·巴拉霍纳(Rafael Barahona)提出的议案进行了投票。该倡议旨在让女性参与市政选举,打破了长期存在的性别排斥。
最终投票结果为21票赞成、10票反对。然而,这项胜利伴随着诸多限制性条件,限制了新赋予权利的适用范围。
带有局限性的进步
批准的法案仅允许纳税女性登记为选民。此外,法案中还包含一项“从属条款”,规定受父亲或丈夫管辖的女性被排除在选举权之外。
“这一条件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局限性,但在当时,它为我们开启了通往曾经完全被排斥之外的空间的第一扇大门,”UNAB大学教授、历史学家玛丽亚·加布里埃拉·伊德布罗(María Gabriela Huidobro)指出。
这一里程碑是阿曼达·拉巴卡(Amanda Labarca)、伊内斯·埃切维里亚(Inés Echeverría)和德利亚·马特(Delia Matte)等先驱多年努力的结果。这些女性领导人利用“女士俱乐部”(Club de Señoras)等平台,推动了关于女性政治角色的讨论。
选举权的扩大进程在1934年得以延续,当时总统阿图罗·亚历山德里·帕尔马(Arturo Alessandri Palma)颁布了第5357号法律。该法规不仅允许女性投票,还允许她们竞选公职。
在1935年的市政选举中,共有76,049名女性登记参加投票,完成了她们在投票站的首次亮相。在98名参选女性中,有25人成功当选为市议员。
伊德布罗解释道:“正是在市政选举这一领域,女性不仅开始行使投票权,还开始竞选公职。”
实现完全公民权的历程在1949年达到顶峰。在加布里埃尔·冈萨雷斯·维德拉(Gabriel González Videla)政府时期,随着第9292号法律的颁布,智利正式确立了女性全民普选权。